甘乃威解僱女助手,被投訴原因為求愛不遂及性騷擾,引起全城熱話。
實情如何,只有當事人知曉。依他分辯,只是言語上表示對她有好感,並無毛手毛腳的越軌行為。
原告女子沒現身指證,可能原意只向民主黨投訴取個公道。可是,一涉及政治人物,哪能制止有人乘機抽水?
有人向立法會投訴要求介入調查,有人向傳媒放資料要令事件不能低調處理。民主黨說會秉公處理絕不包庇,卻有謠言說是內部鬥爭想甘下台的手段,是耶非耶?不懂政治,只覺好戲連場。
譚香文天天見報,義正辭嚴,揭出甘的醜行。看似不甘女子被欺受辱,伸張正義替該女子出頭,但又為何會不保障女子私隱,公開她個人資料?在別人傷口上加一刀,是真的無心之失、抑或又是踏著傷者墊腳博出位,也不得而知。
甘乃威上電台為事件表白時含含糊糊,也拒絕証實有否付十萬元該女子。避重就輕,不如不說,現在有隱瞞事實之嫌。
作為議員誠信出問題,別人要窮追猛打也怪不得人,被人小事化大乘機剷除亦非無可能。平時口口聲聲在道德上遣責其他人,事情臨到自己頭上,應該真誠剖白才是。
發展到此,不禁問,該女子究竟有何要求?只圖民主黨處罰甘?想要甘身敗名裂?現在各執一辭,甘否認,女子不再出聲變成有誣陷之嫌,出來頂證嘛,更醜陋的內情都要掦出來,情何以堪?
最難堪的是甘太太,丈夫涉嫌移情兼付錢賠償,作為女人,已是傷心又難受,還要強顏歡笑陪同出席以示支持,如此委屈,又有誰來同情?!





